拉萨城投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拉)应急罚﹝2023﹞0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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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 |
违法事实 | 2023年9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青海局对你公司露天矿山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存在隐患13处,其中重大隐患4处。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青海局向你企业下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非煤矿山安全现场处置决定书》(青非煤安全监察二处﹝2023﹞5003号)文书,责令立即停止采场一切作业,撤出所有机械设备和作业人员。9月27日发现你公司未停工整改,存在边生产边整改的违法行为。主要证据包括:《国家矿山安全监察非煤矿山安全现场处置决定书》、《调查询问笔录》、《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等。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七十条第一款。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处罚11.5万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11.500000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1-20 |
处罚机关 | 拉萨市应急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40100741932665M |
数据来源单位 | 拉萨市应急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40100741932665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