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烨鑫矿业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拉环罚﹝2023﹞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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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
违法事实 | 023年9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西藏烨鑫矿业有限公司春堆乡甲拉浦铁矿选厂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西藏烨鑫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于2012年2月20日取得《关于西藏烨鑫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藏环审〔2012〕36号),2013年试运行,2014年初因市场经济原因停产,2022年断续开工,2023年8月初开工生产,2022年大约生产了1000余吨精铁粉,2023年8月约生产了1000吨精铁粉;2022年、2023年分别建设了3个尾矿砂贮存池,每个贮存池容积为800立方米;在原有破碎生产线基础上建设的一条破碎生产线;2022年7月建设了压滤设备1套,均已投入使用。该项目没有环保验收,涉嫌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规定。该案涉及个人部分已另处理。 |
处罚依据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2023年9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西藏烨鑫矿业有限公司春堆乡甲拉浦铁矿选厂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西藏烨鑫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于2012年2月20日取得《关于西藏烨鑫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藏环审〔2012〕36号),2013年试运行,2014年初因市场经济原因停产,2022年断续开工,2023年8月初开工生产,2022年大约生产了1000余吨精铁粉,2023年8月约生产了1000吨精铁粉;2022年、2023年分别建设了3个尾矿砂贮存池,每个贮存池容积为800立方米;在原有破碎生产线基础上建设的一条破碎生产线;2022年7月建设了压滤设备1套,均已投入使用。该项目没有环保验收,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结合《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使用规定》“一、建设项目管理类”中“序号8”的规定。 |
罚款金额(万元) | 63.200000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1-24 |
处罚机关 |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40100433200147X |
数据来源单位 |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40100433200147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