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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光影传媒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拉税东分罚﹝2024﹞17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税收管理
违法事实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2016年3月至2024年3月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税未申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处罚:4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4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4-19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东城税务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40100724906692K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401000099283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