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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巨龙铜业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墨)应急罚﹝2024﹞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安全隐患管理类
违法事实 2018年以来,西藏巨龙公司知不拉选厂尾砂一直排放至甲玛沟尾矿库,知不拉选厂尾砂排放未经过技术论证和安全评估,未及时对甲玛沟尾矿库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变更;
处罚依据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七款、第四十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2018年以来,西藏巨龙公司知不拉选厂尾砂一直排放至甲玛沟尾矿库,知不拉选厂尾砂排放未经过技术论证和安全评估,未及时对甲玛沟尾矿库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变更
罚款金额(万元) 3.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3-09
处罚机关 墨竹工卡县应急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40127783545073A
数据来源单位 墨竹工卡县应急管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40127783545073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