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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绿土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拉环罚﹝2023﹞37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 治法》第八十条的规定。
违法事实 2023年11月13日,拉萨市生态环境局曲水县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主要从事有机肥和绿化 基质制品制造,现场发现作为有机肥加工生产原料的羊粪大 量露天堆放,异味较大。依据《生物质废物堆肥污染控制技 术规范》(HJ1266-2022),生物质废物堆肥产生恶臭,在贮 存过程中,应根据其类型采取适当的密闭措施,避免在贮存 过程中发生气味泄漏。该公司露天贮存堆肥原料(羊粪)时 未采取防止恶臭措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 治法》第八十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 条第(八)项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2023年11月13日,拉萨市生态环境局曲水县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主要从事有机肥和绿化 基质制品制造,现场发现作为有机肥加工生产原料的羊粪大 量露天堆放,异味较大。依据《生物质废物堆肥污染控制技 术规范》(HJ1266-2022),生物质废物堆肥产生恶臭,在贮 存过程中,应根据其类型采取适当的密闭措施,避免在贮存 过程中发生气味泄漏。该公司露天贮存堆肥原料(羊粪)时未采取防止恶臭措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 治法》第八十条的规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 条第(八)项,结合《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 准适用规定》(藏环发[2021]77号)规定,对该公司作出如下决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陆万零陆佰贰拾伍元整(¥60625.00)。
罚款金额(万元) 6.0625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3-06
处罚机关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40100433200147X
数据来源单位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40100433200147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