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建投矿业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拉环罚﹝2023﹞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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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 |
违法事实 | 云南建投矿业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符合立案条件,建议立案。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2023年4月14日,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墨竹工卡县分局人员到华泰龙矿业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云南建投矿业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11月接手华泰龙公司井下4标段项目,使用华泰龙矿业有限公司4520 硐口对面平台土地停放施工机械。现场看到该平台存有大量施工机械的废零件,有大量废机油、柴油渗入下方的土壤中。经现场调查,云南建投矿业工程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将不能使用的施工机械拆解后的零件存放于该平台,待出售废铁废零件,现场约存有6台被拆解的机械零件,未采取任何防渗措施,废发动机、废油箱等零件中的废机油、废柴油渗漏出来,流入并渗透到无防渗措施的土壤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 |
罚款金额(万元) | 76.500000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0-24 |
处罚机关 |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40100433200147X |
数据来源单位 |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40100433200147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