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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君驿佳摄影主题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藏拉城消行罚决字﹝2024﹞第0015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违法事实 该场所地上第四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无水,未保持完好有效的单类消防设施数量占此类总数量10%以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之规定,现决定给予拉萨市君驿站佳摄影主题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发现该场所地上第四层因水路改造,造成该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无水,未保持完好有效的单类消防设施数量占此类总数量10%以上
罚款金额(万元) 1.5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3-21
处罚机关 城关区消防救援大队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40100MB1A90377U
数据来源单位 城关区消防救援大队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40100MB1A90377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