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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水净鑫汽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拉环罚﹝2023﹞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违法事实 曲水净鑫汽车检测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符合立案条件,建议立案。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伪造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负责资质认定的部门取消其检验资格”,进行处罚。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内容 2023年6月20日,我拉萨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赴位于曲水县茶巴朗村4组的曲水净鑫汽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双随机现场执法检查时发现:该机动车检测站正在营业,其4号、3号检测线分别在2023年5月26日、6月19日在对机动车检测时,因无法通过标定,人为更改检测系统内标定值,与实际标气不符,并以虚假标气值通过检测后开展检测工作。违反GB18285-2018附件B,“B.4.2.4 每24 h应对排气分析仪进行一次低量程标准气体检查,若检查不能通过,则应使用高浓度标准气体进行标定,然后使用低浓度标准气体进行检查,直到满足要求为止”。导致当天出具的报告单数据不准确、不真实,为虚假检测报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罚款金额(万元) 10.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1400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8-11
处罚机关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40100433200147X
数据来源单位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40100433200147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