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行政许可详情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关于拉萨河谷(堆龙以西)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拉环评审﹝2022﹞64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证书名称 | |
| 许可编号 | |
| 许可内容 | 项目位于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和曲水县,起点为堆龙曲河口青藏铁路大桥,沿拉萨河河谷向下游至拉萨市规划城区南侧边界,沿河谷长度约8千米。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岸坡防护工程和采砂降滩工程。采砂降滩集中连片整治区4处,治理洲滩面积3601亩,洲滩治理标准为枯水期多年平均流量对应水位以下0~0.5米;对实施采砂降滩后保留的现有植物州岛进行抛石防护,防护长度9.45千米;大佛岛岸线防护工程岸线防护长度合计13.636千米,其中,新建生态岸线10.949千米,改造已有岸线2.687千米,河势控制工程新建4座潜坝,总长度590米。工程涉及占用拉萨市高新区自来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其中岸坡防护工程占用一级保护区长度800米,占用二级保护区385米;采砂降滩工程占用一级保护区面积38.47公顷,占用二级保护区23.67公顷。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2-11-02 |
| 有效期自 | 2022-11-02 |
| 有效期至 | 2099-12-31 |
| 许可机关 |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 |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40100433200147X |
| 数据来源单位 |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40100433200147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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