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龙德庆区觉木隆藏戏协会行政许可详情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堆龙德庆区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同意成立堆龙德庆区觉木隆藏戏协会的批复 |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堆民退役函〔2025〕49号 |
| 许可类别 | 登记 |
| 许可证书名称 | |
| 许可编号 | |
| 许可内容 | 堆龙德庆区觉木隆藏戏协会发起单位:你协会提交的《关于成立堆龙德庆区觉木隆藏戏协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我局已收悉。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审查,符合《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区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会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准予成立堆龙德庆区觉木隆藏戏协会,该协会属于社会团体性质,业务主管单位为堆龙德庆区文化和旅游局。二、该协会的发起主体为堆龙德庆区10支藏戏队负责人,有规范的名称、章程和与其相适应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住所,合法资产以及活动资金5万元,资金来源于会员会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该协会的负责人是洛桑扎西,协会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青藏路27号。该单位是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活动的社会组织。开展以下业务活动:1.开展觉木隆藏戏的普查、搜集、整理工作,建立完善藏戏档案库,包括剧目、服饰、道具、表演视频等资料,安排专人负责档案的更新与维护;2.组织藏戏传承人、专家学者等开展培训活动,定期举办培训班,针对不同层级的藏戏表演者制定差异化的培训课程,提升藏戏队及骨干的表演技艺和理论水平;3.举办觉木隆藏戏展演、比赛等,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大型展演活动,为各藏戏队提供展示和交流的平台,促进藏戏艺术的传播;4.研究觉木隆藏戏的艺术特点和发展规律,结合时代需求,探索藏戏艺术的创新方向,鼓励创作具有时代特色的藏戏新作品;5.制定觉木隆藏戏表演、服饰、道具等方面的行业规范和标准,监督各藏戏队的执行情况,确保藏戏艺术的规范性发展;6.搭建藏戏市场化平台,与文化企业、旅游景区等合作,组织藏戏队进行商业演出,拓展藏戏的市场空间;7.开展与其他地区藏戏协会、文化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促进觉木隆藏戏的对外传播。希望协会成立后,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照章程并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我们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规定,加强对你们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同时要求协会自觉主动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其它有关国家机关监督和管理,搞好自律诚信建设,不以盈利为目的,履行职责义务,为发展我区觉木隆藏戏事业作出贡献。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5-12-22 |
| 有效期自 | 2025-12-22 |
| 有效期至 | 2030-12-22 |
| 许可机关 |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40125009911409T |
| 数据来源单位 |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40125009911409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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