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公安局堆龙德庆分局行政许可详情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开设喇叭口 |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堆城管许可〔2025〕0053 |
| 许可类别 | 核准 |
| 许可证书名称 | |
| 许可编号 | |
| 许可内容 | 经审查,你(单位)向本机关提出的开设喇叭口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本机关现场拗查后研究决定: 1.原则同意你(单位)的申请的开设喇叭口事项。请尸格按照规划许可内容及交警意见进行规范施工。 2.施工时,应保护好地下管(网)线及其他市政设施的安全施工现场保持整洁,及时清理现场垃圾和现场渣土等材料,并做好必要防尘措施。 3.施工场地必须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围挡进行作业,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夜间要求设置反光标志和警示灯等,存在安全隐惠的区域要求24小时安排专人值班看管,确保施工现场行人、行车等安全。 4.开设喇叭口涉及的行道树及绿化带与相关权属单位对接移栽养护事宜。 5.必须在城管执法人员的监督下完成,未做好施工期间安全、卫生的,城管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6.开设喇叭口地点:堆龙德庆区乃琼街道岗德林村便民警务站。 7.喇叭口开设规格:长8米,宽3米。 8.喇叭口施工时间: 2025年 10月24 日至2025年10月30日。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5-10-22 |
| 有效期自 | 2025-10-24 |
| 有效期至 | 2025-10-30 |
| 许可机关 | 堆龙德庆区城管局 |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40125MB0340101Y |
| 数据来源单位 | 堆龙德庆区城管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40125MB0340101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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