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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水县净土生物有机肥加工厂(污泥协同处置)建设项目"行政许可详情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曲水县净土生物有机肥加工厂(污泥协同处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拉环评审﹝2019﹞91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证书名称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曲水县净土生物有机肥加工厂(污泥协同处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许可编号 拉环评审〔2019〕91号
许可内容 项目位于拉萨市曲水县雅江工业园区(聂当工业集中区内),采用“厌氧消化+土地利用”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生活污泥90立方米/天(含水率80%)、牛粪80立方米/天(含水率80%),生产稳定化无害化的生物炭土41.2吨/天(15038吨/年)、沼气8400立方米/天(其中燃油、燃气两用锅炉自用4060.6立方米/天,剩余沼气量4339.4立方米/天,可制取天然气约2512.28立方米/天),沼液肥料148.42吨/天。
许可决定日期 2019-08-25
有效期自 2019-08-25
有效期至 2099-12-31
许可机关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40100433200147X
数据来源单位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40100433200147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