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雄县高原蓝牦牛产业基地建设项目行政许可详情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当雄县高原蓝牦牛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拉环评审﹝2019﹞58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证书名称 |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当雄县高原蓝牦牛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许可编号 | 拉环评审〔2019〕58号 |
| 许可内容 | 项目位于拉萨市当雄县当曲河西路11号冻精站院内,占地面积32000平方米(48亩),总建筑面积16508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屠宰车间、圈养区(存栏间)、待宰圈、残牛急宰间、分割间、冷库和排酸车间,其中屠宰车间设有1条标准化屠宰生产线、副产品发货区、肉检室、分割间、排酸车间和冷库;建设锅炉房、污水处理设施、办公生活用房等其他配套辅助设施;绿化面积8000平方米。项目设计年屠宰牦牛9500头。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19-06-21 |
| 有效期自 | 2019-06-21 |
| 有效期至 | 2099-12-31 |
| 许可机关 |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 |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40100433200147X |
| 数据来源单位 |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40100433200147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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