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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改委下达《2021年度西部大开发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补助补助专项经费》

发布时间:2021-06-18 12:30
来源: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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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6月18日,自治区发改委下达了《关于下达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费<西部大开发前期工作补助>专项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藏发改投资〔2021〕70号)。

2021年度涉及我市西部大开发重大项目为拉萨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实施的国道G561线林周至拉萨段新改建工程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111亿元,西部大开发安排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0万元。自治区发改委在下达西部大开发重大项目投资计划的同时提出相关要求。一是项目单位要注重项目进度与质量并重,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中央预算内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切实有效发挥作用。二是项目单位要制定项目年度目标,实行绩效管理。三是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却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调整投资计划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应在回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中进行调整更新,及时删除原项目并对新项目开展调度。四是各项目监管单位要每月10日前上报相关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责任编辑:扎西次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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