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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组织召开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视频会议

发布时间:2021-07-09 09:22
来源: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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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30日,国家发改委联合20个部门印发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发改社会〔2021〕443号),(以下简称《国家标准》)。从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以及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等9个方面80项任务。

7月8日上午,国家发改委组织召开贯彻落实《国家标准》视频会议。会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司司长欧晓理同志主持。参会的有国家发改委连维良副主任、财政部许宏才副部长以及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两位副召集人,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部、退役军人部,中国残联相关司局主要负责同志,其他成员单位1名同志。我区分会场设在自治区发改委,参会的部门有区教育厅、民政厅等国家部委相对应的各厅局单位负责人以及七地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我委分管领导、社发科)。

首先教育部、民政部等部委主要负责同志就本行业领域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协助做好各地具体实施标准编制工作进行部署;其次财政部许宏才副部长就各地落实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进行了部署,提出要强化基本民生投入保障,落实各级民生保障支出责任,强化民生政策事权认证评估,规范重点领域民生支出要求,用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强化民生资金预算管理;最后国家发改委连维良副主任对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切实做好本地区具体实施标准编制工作做总体部署要求。一要充分认识《国家标准》的重要意义。出台实施《国家标准》有利于兜牢民生底线,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对现阶段保障基本民生重点保什么、保到什么程度做到心中有数;有利于全国均衡,避免地区之间发生严重的失衡,各地要对标对表,不足的抓紧补齐、过高的充分论证,以标准化促进均等化;有利于财力保障,有利于规范和改善民生,减少政府支出的随意性,做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确保基本公共服务的可持续性,与经济发展程度相适应。二要定实施标准、补欠账、补能力、补机制,抓好《国家标准》的贯彻落实。抓紧制定出台地方具体的实施标准,做到“务求慎重、务求明确、务求尽早”,国家的标准必须要不折不扣地完全落实,做到财力可保障、发展可持续,增加项目、既有的项目提高保障标准均要报备;抓紧对照《国家标准》补齐漏项,自觉主动地开展基本公共服务达标行动;按照本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实施,强化可持续的供给保障能力建设,确保实现量上保障能力全覆盖、质上保障质量全达标、支付上根据事权和支出责任保障应担尽担;逐步健全完善的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机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感。三要全力确保各项举措落实到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做到思想认识到位、部门协同到位、宣传引到到位、监督评估到位,全力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落实到位。

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此次会议精神,科学推进本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的编制工作,切实体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把工作重点放在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上,关注老百姓的获得感,各地发改委要切实承担起牵头部门的作用,把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的落实落地工作与本地区社会领域相关资金安排有机结合起来,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抓好相关项目的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设的如期推进和资金的有效利用。

责任编辑:扎西次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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