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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萨市认真开展2020年旺季粮食收购专项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1-01-12 12:07
来源: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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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2020年旺季粮食收购工作,规范粮食收购市场秩序,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近日,拉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人员开展旺季粮食收购专项检查。

检查人员先后来到堆龙县、曲水县、林周县、墨竹工卡县、达孜县等粮食公司了解2020年旺季粮食(青稞)收购工作相关情况。据了解,旺季粮食收购期间,拉萨市林周县粮食公司设立2个收购网点;墨竹工卡县粮食公司设立1个收购网点;达孜春光食品有限公司设立1个收购网点;达孜藏源青稞科技有限公司设立1个收购网点;堆龙徳庆区朗孜糌粑加工有限公司设立1个收购网点;堆龙巴热糌粑加工有限公司设立1个收购网点;曲水县净康食品公司设立1个收购网点,共计设立8个粮食收购网点,基本覆盖拉萨市产粮大县和产粮大乡,让群众就近售粮,减少了群众售粮成本。


各县(区)国有粮食企业在旺季收购到来之际,在县、乡库点悬挂“热烈欢迎农民余粮交售国库”字样的宣传横幅,按要求在收购站(点)摆放宣传展板,公示收购粮食品种、价格、质量等级等相关信息,让农民卖“明白粮”“舒心粮。

通过对我市各收购企业的专项检查,企业具备粮食收购资格,按照规定进行了年检、换证。粮食收购企业没有涂改、倒卖、出租、出售《粮食收购许可证》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执行。做到了向售粮农民公示收购品种、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做到粮食收购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台,不存在压级压价、短斤缺两等现象,严格按照“五要五不准”的粮食收购守则,规范做好旺季粮食收购工作。

通过本次专项检查,检查工作组就我市旺季收购工作、粮食统计工作、企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性的意见建议,要求我市国有粮食企业要加强相关粮食政策的宣传力度,规范工作程序,加强与援藏省市的沟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维护好我市的粮食收购市场秩序,有效发挥国有粮食企业的社会责任,为做好全市粮食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扎西次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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