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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参加铁路调研  编制铁路安全办法

发布时间:2020-07-01 10:12
来源: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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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家铁路局综合司《关于加强高铁安全环境治理推进铁路安全管理地方立法工作的函》(国铁综科法函2018﹞419号),为了加强铁路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关于协助开展<西藏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办法>区内调研工作的通知》文要求,近期,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自治区政法委护路办、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堆龙德庆区、柳梧新区管理委员会、当雄县人民政府、曲水县人民政府对拉萨市境内铁路沿线县(区)就加强铁路安全管理方面的政策、工作措施等进行调研了解。

各县区针对地方政府安全管理职责、安全保护区内的限制行为、安全保护区建筑物处置、铁路防护设施设置及保护、农用设施问题、电力保障问题、信息互通机制、宣传教育、联防联控等提出了意见建议。

下阶段,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积极配合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开展《西藏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征集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为日后制定《西藏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办法》提供有力支撑

责任编辑:扎西次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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