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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精神和重点工作,全面加强限制生产、销售、使用不可降解塑料产品,严把运输流通关、市场准入关,进一步夯实塑料污染治理举措,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附件:详见附件藏发改环资函2020 222 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责任编辑:扎西次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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