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发布时间:2020-09-16 10:49
来源:市发改委
访问量:
【打印文本】
分享到:

 第31号

《中央定价目录》已经2019年12月18日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2015年公布的《中央定价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9号)同时废止。





责任编辑:扎西次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