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通告公示

关于召开拉萨市停车场收费听证会的公告(一)

发布时间:2023-08-29 16:11
来源:拉萨市发改委
访问量:
【打印文本】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规定,经拉萨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委拟于近期召开拉萨市停车场收费听证会。对拉萨市停车场收费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听证,广泛征求经营者、消费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本次听证会拟定听证代表26名。其中消费者12名、经营者4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各1名、政府有关部门7名和社会组织(消费者协会)1名。本次听证会设立旁听席,旁听人员4名,新闻媒体2家。

(二)产生方式

1、听证代表产生方式

(1)消费者12名。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

(2)经营者4名,自愿报名或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业主管部门)推荐。

(3)人大代表1名。由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市人大办公室推荐。

(4)政协委员1名。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市政协办公室推荐。

(5)政府有关部门人员7名。由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邀请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局、市司法局各推荐1名。

(6)社会组织人员1名。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消费者协会推荐。 

 2、听证会旁听人员采取自愿报名和按报名顺序方式选取。

3、新闻媒体由市发改委邀请参加或自愿报名参加。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充分听取、收集群众的意见并能够如实地反映意见;

(三)关注和关心停车收费政策,对听证事项有一定的了解,具备一定的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五)同意公开姓名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六)具有当地户口并符合相应的身份要求。 

三、报名方式 

报名者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点报名。报名者请按要求如实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四、报名时间和地址 

报名时间:2023年8月29日-9月13日,报名者可前往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科报名。

地  址:拉萨市江苏路30号

联系人: 边巴卓玛

电  话:0891-6327233

特此公告。

                        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29日

责任编辑:吉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