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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地区生产总值挖潜系列之五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发布时间:2023-05-25 17:12
来源: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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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全市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5.32亿元,同比增长4.8%。同比增速较去年同期(2.2%)和上月(2.3%)分别提升2.6和2.5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零售额完成29.81亿元,占比31.27%,限下社零实现65.51亿元,占比68.73%。在市商务局、统计局及各县区的共同努力下,1-4月份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6.27亿元,同比增长6.8%。虽然社零数据呈现稳步增长,但增长态势较其他指标和兄弟地市相对缓慢。为全面分析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情况,深入挖掘社零指标增长潜力,我委联合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对社零指标进行了综合分析。

限额企业纳统工作压力较大。一是限上企业纳统要求严格。达到限额以上企业首次纳统需履行企业申报、实地核查、系统审核等程序,且系统审核程序要经国家、区、市、县四级统计部门逐级审核同意,方可纳入一套表单位,纳统流程时限较长,且当月新纳统企业只能从次月开始填报数据。二是规则变化制约企业纳统。按照统计制度要求,上年第四季度及本年新开业的达限企业方可月度纳统,上年第四季度前开业的达限企业只能在本年年底进行年度纳统。按照制度,市商务局联合税务部门摸排企业情况,全市符合新规则注册时间的企业达702家,但有缴税纪录,且符合限额商贸企业标准的,仅3家,经了解均属于总部经济注册型企业,在拉萨无实体投资、无银行结算,无法纳统。三是系统数据变化影响增速。按照国家统计局就零销比核查标记,柴油销售额属于批发收入,需从商品零售额中予以剥离,已纳统成品油经营企业上报数据时只能上报剥离了柴油销售额的零售数据,经核查,部分加油站零售数据中包含的柴油销售额又未进行调减,导致今年部分成品油经营企业上报数据后呈现负增长,如达孜新星加油站等。四是企业纳统积极性不够强。部分企业担心纳统后增加税收和经营成本,现有的资金奖励政策不能充分调动企业纳统积极性。且部分企业系总部经济企业,享受税收等优惠政策,但在拉萨无实体投资、无银行结算,无法按照国家统计制度要求上报库销存情况而无法纳统。五是相关单位统筹协调不够。部分县(区)、功能区对社零概念认识不清,对做好社零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开展相关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不够强,对辖区内社零工作缺乏统筹协调,按部就班推动工作,对企业调研走访不够深入,工作举措针对性和精准性不够强。

限下企业调查工作困难较多。一是样本户数据采集难。由于抽样调查的对象是小规模企业和个体,点多面广,部分调查单位对统计工作不够了解、不够重视,依法统计意识淡薄,对经营指标较为敏感,担心泄露商业经营秘密,填报数据时存在较多顾虑,配合程度较低、随意性较大,难以提供真实准确的核心数据,导致抽样数据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经营情况。二是样本户替换率较高。限额以下批零单位、餐饮单位规模小,同时面临疫情影响,市场环境变化、需求不足,用工成本上升快、原材料成本高、市场竞争激烈、投资决策失误等诸多问题,在经营过程中开业、停业、转让、关闭等情况时有发生,经营收入不稳定、可持续性不强,造成样本单位不固定,更换频繁。经所辖统计局全面排查,目前在库有2家样本单位已经关闭,需在季度逐步替换样本,样本替换率高,数据可比性不强。综上,由于样本户单位不稳定,难以较为准确反映行业的长期经营趋势,从而影响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推断。三是样本户统计基础薄弱。线单位规模小,大部分样本户没有专职会计,更没有专职的统计人员,记账工作由代理记账公司的会计兼职或者非专业会计人员完成,配合抽样调查人员大部分业务素质不高,对零售额统计指标理解存在出入,对报表中的指标关系和逻辑关系理解不透彻,填报数据不够严谨,甚至应付了事,调查数据质量难以保证。部分未建立会计制度的样本单位,由于税收有利政策,相关财务原始资料不完整,特别是个体经营户,仅有收支流水账,没有完整的会计凭证资料,甚至有些个体户连最基本的流水账资料也无法提供,经营指标的统计数据全凭个体户口头估计,从而导致调查数据存在误差,数据质量令人担忧,同时样本单位的台账建设存在较大难度。四是抽样经费落实较难。目前我市还未单独设置限额以下抽样调查专项经费,对调查样本户和统计调查员的经费保障目前还处于空白。各县(区)也受多种因素影响,相关领导对统计调查工作的重视程度有限,导致县(区)调查经费的申请和兑现相对滞后。五是调查队伍力量薄弱。全市从事贸易统计专业的人员仅为1人,同时还要兼顾其他专业,身兼数职,有的企业和个体由于缺乏抽样调查专业知识,对调查表上的指标不能完全理解,加之调查补贴经费保障不足,影响调查对象的配合程度和调查员的工作积极性,使得基层工作量极大,工作落实达不到实效。

线上线下同步发力挖潜增效。一是强化考核促推动。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标增速和新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纳入县(区)、功能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倒逼各县区、功能园区在思想上、行动上增强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标的重视程度,一方面确保中央、区、市政策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另一方面推动各县区、功能园区主动作为、创新作为,促进社会消费指标提质扩容。二是协调联动促落实。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功能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社零指标任务,成立专项领导小组高位推动企业纳统和消费促进工作,把相关调研、抽样调查和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高度统筹起来,既保证工作质效,更避免重复工作造成人力、财力、物力浪费。县(区)统计和商务部门应强化联动,共享信息资源,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强化培训促规范。市直、县区层面要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专业统计人员、抽样调查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培训推动相关工作人员了解指标的含义和构成,明确指标核算的方法和步骤,掌握数据采集的主要要素和注意事项,找准数据挖潜的突破点和着力点,促进工作举措更具针对性和精准性。四是落实保障保质效。目前,全市县(区)统计人员普遍缺乏,每人承担数个专业的报表任务,工作任务较为繁重。建议一方面保障统计调查人员经费补贴,进一步提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高效性,另一方面落实调查对象调查补贴,相应抵消样本户趋利行动导致的怕暴露家底、增加税收负担和运营成本的思想顾虑和情绪抵触。通过落实调查补贴推动统计人员、样本户形成良性循环,切实提高抽样调查数据的质效。五是加强宣传促引导。运用好微信公众号、拉萨发布、悦享拉萨渠道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的宣传力度,尤其是针对样本户发放公开信,甚至利用群众参与度、接受度高的拉萨融媒抖音,通过动画短片、网红宣传等方式使样本户和潜在样本户明白国家对限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和个体户抽样调查的目的、意义及作用,明白调查对象在统计中的权利和义务,不断提高样本户对统计调查工作的重视程度、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从思想上提高调查对象的配合度。六是深化调度促提升。市商务局、市统计局牵头,加强对县(区)、功能园区商务部门的工作督促指导力度,定期召开会议,深化对社零指标的调度通报,加强对指标的分析研判,及时纠错、纠偏,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应对措施,需要提交市级、自治区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形成材料层层上报。七是改进措施促扩容。加大对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挖潜力度,尽快全面摸排全市商业综合体,对达限的且实行统一结算的商业综合体积极指导纳统。对未实行统一结算的商业综合体、交易平台进行分类施策,商业综合体、电商平台以收取租金或管理费作为收入,达到规模可纳入规模以上服务业,综合体、电商平台内达到限上规模的单家商户可单独申报纳入限额以上商业。加强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培育。进一步加大对商贸企业的走访调研力度,联合市县商务、统计部门做好“达限”商贸企业纳统工作,特别是对前期梳理的2043家营业额达标企业加强摸排走访,争取培育一批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入统。市商务局统筹指导县(区)、园区商务部门加强对限额企业的培育以及已纳限额企业的培训指导,市统计局督促企业扎实做好数据填报,避免错填、漏填,做到应统尽统。积极做好限上企业指导服务工作,落实好区、市奖励政策,鼓励企业持续做大做强,最大程度避免入统限上企业因经营不善、政策扶持不到位、服务指导不到位导致数据漏统、企业经营收入低于限额标准而退库等现象发生。

               

责任编辑:吉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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