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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六保”“六稳”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我市储备粮油物资安全基础

发布时间:2020-10-26 10:24
来源: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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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构建我市供给稳定、储备充足、调控有力、运转高效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保障我市粮食安全,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六保”“六稳”工作的重要部署,充实市级粮食储备规模“保粮食和物资安全”,我局落实了相关工作。

一、组织落实2020年度市级储备粮政府采购工作

2020年初,我委、局根据市政府领导对《关于2020年度拉萨市市级储备粮政府采购工作的请示》(拉发改粮储〔2020〕24号)的批示精神,3月初组织实施本年度市级储备粮政府采购招投标各项流程,结合招投标公告结果,签订了《拉萨市政府采购合同》,历时38天在2020年6月初粮食采购入库并经甲、乙双方规范签样送检自治区粮储局中心化验室进行质量检测,取得质量合格报告

经请示拉萨市财政局,按照行业部门自行组织验收的规定,6月17日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市级储备粮采购验收工作。我局相关工作人员、西藏安泰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参加了验收工作,双方人员对入库粮食出厂检验报告、铁路货物运单及运费杂费收据、粮油质检报告等资料细致审核,对入库粮食数量现场清点、对规范码垛现场检查验收,一致认定2020年度市级储备粮采购入库数量到位、入库粮食质量符合采购招标文件、码垛规范,各项指标符合验收要求,现场签字(章)确认验收。

2020年度市级储备粮采购工作圆满落实后,我局及时落实市级储备粮安全管理相关工作,签订责任书、代储合同,指导代储库落实仓储管理要求,强化监管,确保市级储备粮数量到位、质量良好、储粮安全。

二、进一步充实市级储备粮油,强化宏观调控措施,保障我市粮食物资安全

根据2020年7月23日自治区相关部门联合调研我市粮油物资储备工作时的有关要求,尤其是市委第96次常委会上白玛旺堆书记作出的加强物资储备,进一步充实落实市级粮食储备规模“保粮食和物资安全”,确保全市粮食宏观调控和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我委主要领导关于按照国家规定储备规模上限测算及时上报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委结合中办发〔2019〕48号文件(密件) “关于36个大中城市主城区及市场易波动地区的地方成品粮油(含必要的小包装)储备要达到10—15天市场供应量”的要求,结合目前已落实市级粮食储备6天规模基础上,按照15天的上限规模测算,今年8月上旬向市政府上报了《关于申请拉萨市市级储备粮油政府采购工作的请示》。9月10日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召开第11届人民政府第8次市长办公会,会议专题研究了《关于申请拉萨市市级储备粮油政府采购工作的请示》,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充分考虑应边疆地区运输运力等因素,要求我市粮食储备在15天储备规模基础上增加5天的储备规模。

我委、局高效贯彻落实11届人民政府第8次市长办公会精神,结合会议精神按照20天的粮食储备规模细致测算粮食需求量及相应资金,9月14日向市政府重新上报《关于申请拉萨市市级储备粮油政府采购工作的请示》(拉粮字〔2020〕7号)。

后期,我委、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六保”“六稳”工作的重要部署,根据市政府对《关于申请拉萨市市级储备粮油政府采购工作的请示》(拉粮字〔2020〕7号)的批复精神,协调市财政等相关部门紧锣密鼓组织实施好市级储备粮增储任务,进一步夯实我市储备粮油物资安全基础,保障市级储备粮油在应急突发时发挥应有的作用。


责任编辑:扎西次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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