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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发改委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2025年工作总结暨2026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5-12-05 09:47
来源: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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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报送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2025年工作总结及2026年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委职责及《拉萨市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2025年工作方案》部署,现将2025年工作情况及2026年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5年工作总结

(一)工作推进完成情况

1.加强人员能力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严格项目审核把关。一是牵头开展节能知识专题培训2场次,覆盖基层能耗统计人员120余人,有效提高机关单位、企业相关工作人员节能意识、节能管理和节能项目谋划水平。二是主动服务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建立“科室初审服务指导修改+专家评审修改复核”评审机制,有效提高项目评审通过效率,减轻项目单位负担。三是加强项目审核把关。严格审核把关 “两高一低项目”和不符合节能降碳项目,如指导当雄县叫停垃圾焚烧项目,引导各县区采取垃圾中转运方式在曲水县垃圾焚烧厂集中焚烧,有效避免相关县区建设项目经济损失。

2.碳达峰制度体系落地见效。牵头完成《拉萨市“十五五”推进碳排放双控、促进绿色低碳持续发展研究》、《污染治理和节能降碳项目提升咨询研究》,为“十五五”推进碳排放双控工作开展和申报国家项目资金支持,奠定良好工作基础。

3.配合自治区发改委修订《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细则》,全年审批节能审查项目11个,协助市卫健委推进百定医院一期项目节能验收并出具变更意见,固定资产投资新建项目节能审查6个。

4.能源转型任务超额推进。中广核50MW光热项目实现并网发电,华能当雄风电项目开工建设;新增充电桩320个,超额完成年度目标,重点区域3公里充电圈全面成型;天然气站扩能三期工程完工,冬季保供能力提升40%,主城区管网覆盖率稳定97%。截至11月,清洁能源装机达230万千瓦,发电量占比99.2%。

5.双控与节能监管强化。制定“双随机+清单式”监察方案,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完成16家工业企业、12家公共机构节能监察,建立问题台账并督促整改,淘汰高耗能设备23台(套),推动企业年节电180万千瓦时。

6. 推进循环经济建设提质。配合推进“无废城市”建设重点任务,协调推进达孜、经开、柳梧三大园区循环化改造,指导三大园区循环化改造修改完善实施方案,方案已通过自治区审核。协调推进林周、尼木、柳梧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成投用。

7.推进生态碳汇能力提升。加强项目调度协调,推进南北山绿化工程新造林达42.54万亩;牵头中心城区水系治理二期工程节能评估,推动项目节能评估,推动项目竣工新增水域碳汇面积12公顷。

8.申报资金与科技支撑有力。在“两新 项目推进过程中,我委强化项目调度管理,积极主动服务,对项目申报、资金使用、建设进度等环节进行全程跟踪。一是积极申报当年中央支持资金。2025年按照“应报尽报、能报多报”原则,共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项目3个(占全区申报项目 100%),总投资约2.7亿元,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1.9亿元,涉及环卫车辆、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设备和电梯更新。截至目前,成功申请电梯更新国家超长期国债资金885万元。二是积极申报2026年中央预算资金。申报2026年中央预算投资项目情况。按照自治区发改委要求及时将项目申报资料上报自治区发改委环资处。2026年申报中央预算投资污染治理和节能降碳方向项目4个,涉及建设项目总投资39981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19889万元。包括: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收转运智能化处置、污泥处理再利用项目、循环经济助力降碳项目各1个。

9.积极协调储备上报“十五五”项目。我委主动服务积极对接指导各县区和相关单位积极谋划储备“十五五”项目,及时解读有关申报项目政策。通过努力“十五五”自治区规划拟安排我市环资领域资金8.06亿元涉及项目17个,其中:污染治理38840万元项目6个,节能降碳30500万元项目9个,生态项目11240万元项目2个。自治区项目涉及项目落地我市共15.06亿元,安排项目32个。其中生态项目33140万元项目2个,产业项目91000万元项目1个,公共机构26458万元项目29个。

10. 推进绿色创建工作。我委在年初下达绿色创建和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计划通知,全市新增市级节约型机关25家、绿色校园20所、绿色家庭30户;公交、出租车100%新能源化,优化公交线网12条;全市开展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等活动10余场。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因涉及淘汰落后产能更换设备成本问题部分企业参与大规模设备更新项目申请超长期国债积极性不高。

二是部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不足,项目建设实施不确定性较大。如市城管局牵头开展的垃圾智能一体化项目除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外无其他资金来源。

二、2026年工作计划

(一)深化双控管理,完善考核制度体系。

一是推进碳排放统计系统应用,开展碳排放统计工作,积极与自治区对接明确“十五五”全区碳排放双控控制指标,将碳排放双控纳入全市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二是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诊断,推进企业参与大规模设备更新申请超长期国债开展节能改造和淘汰设备更新工作,培育节能示范企业2家;严格节能审查,推进“两高一低”项目管控。三是结合自治区发改委有关要求,对全市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监察工作。四是推进既有节能建筑改造项目工作有序开展。

(二)推进节能降碳项目建设

1.推进清洁能源项目建设。一是推进中广核50MW光热项目(力争2026年6月底前并网)、中能建100MW光热项目(力争2026年12月底前完工),华能当雄风电200MW项目(力争2026年9月底前并网);二是加快直孔抽水蓄能电站核准,力争2026年3月底前获国家能源局批复,6月开工建设;三是新增充电桩300个(重点布局景区、乡镇),实现全市充电设施覆盖率90%;协调自治区发改委上调垃圾焚烧发电标杆电价至0.45元/kWh,保障生物质能项目可持续运营。

2.协调推进污染治理、循环利用项目建设。一是重点推进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收转运智能化处置、污泥处理再利用项目、循环经济助力降碳项目等4个申请中央预算投资项目(总投资4亿元,申请中央资金1.99亿元);二是协调谋划推进超长期特别国债大规模设备更新项目,指导相关单位提前开展申报项目资金相关工作,为2026年一季度申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三)统筹推进落实《拉萨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及时调度推进有关工作。按照自治区和政府有关要求及时梳理上报总结工作开展推进情况。

(四)加强宣传,为深入贯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管理办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节能减排“十五五”规划要求等法规,结合节能宣传周、低碳日、世界环境日等宣传节点,面向广大市民、相关企业开展宣传活动。

责任编辑:吉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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