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起草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拉萨市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各类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根据自治区、拉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全市重要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三)负责拉萨市储备粮食、食糖、棉花、天然气等重要物资行政管理,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石油储备管理相关工作。根据管理权限,做好自治区在拉萨市储备物资的管理。负责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及食糖、棉花、石油、天然气等宜要物资统计,监测全市粮食和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承担粮食安全县(区)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四)落实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库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对粮食和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及代储企业(单位)贯彻执行
国家、自治区、拉萨市有关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拉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
(五)拟订拉萨市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
(六)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自治区储备粮、拉萨市地方储备粮贷款利息、储备费用、轮换费用等财政补贴的申报、拨付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行业管理,制定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落实地方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拉萨市储备粮实物垂直管理和军粮供应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
1.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2.改革完善储备体系和运营方式,完善地方储备,进一步发挥政府储备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商业储备,推动形成地方储备与中央储备、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互为补充的协同发展格局。
3.加强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预警,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强化动态监控,提高储备防控风险能力,增强储备在保障区域安全、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市场方面的作用。
4.加强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十监管”模式,着力加强安全生产,根据自治区、拉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及动用指令,监督储备主体做好收储、轮换,确保储备物资收得进、储得好、调得动、用得上。
(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订拉萨市储备粮食、食糖、棉花、石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储备的规划和总量计划,提出石油、天然气储备收储、动用建议,按程序报批。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收储、轮换,按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实施。
2.与市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全市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全市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求下达动用指令。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全市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全市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3.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粮食进入批发、零售或加工企业后的质量监管。
责任编辑:扎西次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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