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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木县帕古乡人民政府行政许可详情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关于拉萨市尼木县帕古乡彭岗村4组白干渠维修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拉环评审〔2026〕63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证书名称
许可编号
许可内容 工程位于尼木县帕古乡彭岗村4组,新建截潜流取水口1座,引水干(管)渠7700米,其中复建渠道7214米,改建钢管渡槽7座共486米,新建支管578米;全线设置分水口4座,分水阀井12座。干渠采用钢筋混凝土渠,渠道净宽0.6米,渠深0.7米,衬砌厚度0.2米;渡槽钢管选用DN600钢管渡槽,支管采用1.0兆帕PE100埋地管;灌溉面积约2000亩,灌溉取水水源为彭岗玛曲,灌溉取水量114万立方米/年,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54。工程总投资1247.2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5万元。
许可决定日期 2026-07-24
有效期自 2026-07-24
有效期至 2099-12-31
许可机关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40100433200147X
数据来源单位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40100433200147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