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行政许可详情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关于矿山大宗固废无害化固结填充露天坑生态环境修复示范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拉环评审〔2026〕3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证书名称 | |
| 许可编号 | |
| 许可内容 | 项目位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墨竹工卡县甲玛乡,处于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甲玛铜多金属矿矿区内。为实现环境治理与资源再生的双重目标,减少地表固体废弃物堆存量,延长矿区尾矿库服务年限,拟利用矿区二期工程选矿厂选矿产生的尾矿对矿区以往开采形成的铜铅山露天坑进行回填,推动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依托矿区二期工程已建的充填站及料浆输送管道生产和输送回填料浆,回填料浆骨料主要来源于二期工程及南部露天开采工程矿石在二期工程选矿厂选矿产生的尾矿,尾矿直接从二期工程选矿厂输送至已建的充填站。本次铜铅山露天坑回填工程坑底设计标高为4607米,回填标高为4660米,回填高度为53米,需回填体积约为374.44万立方米,回填完成后形成的生态恢复面积约为13.6公顷。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6-01-09 |
| 有效期自 | 2026-01-09 |
| 有效期至 | 2099-12-31 |
| 许可机关 |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 |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40100433200147X |
| 数据来源单位 |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40100433200147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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